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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东莞市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的通知(东团联通〔2012〕19号)

各镇街团委、关工委,各学校团委、学生会: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五四”运动93周年,也是我市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开展10周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贯彻落实市委、团省委对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团结凝聚我市大学生,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和雷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为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作好充分准备。团市委、市关工委和市学联决定在今年暑假继续深入开展东莞市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爱党爱家乡 深入实践促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至8月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2年东莞市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学习雷锋精神为内容的“三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的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属地管理,镇村(社区)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党政主导,关工委指导,团委主抓,部门配合”的领导机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体验教育、社会调查、就业实践、素质拓展和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做好积极的准备。

四、活动内容

(一)弘扬爱国精神。

1、热爱祖国。要以迎接十八大、建团90周年等为契机,广泛开展“青春与祖国同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用祖国发展的成就,用青年运动发展的光荣历史,广泛开展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文艺表演、诗歌朗诵、征文演讲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大学生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进对党的感情,引导他们坚持理性爱国,培养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

2、了解家乡。要充分利用虎门销烟纪念馆、东纵纪念馆、袁崇焕纪念园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组织大学生学习英雄的先进事迹,通过参观纪念场馆、观看陈列展览、祭扫烈士陵墓、瞻仰历史遗址、寻访革命老战士等实践活动,聆听“五老”队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讲座,参观城市建设亮点工程,感受家乡变化,教育引导大学生寻找、发现和感受革命传统,体验其中蕴涵的东莞乡土文化。

3、调研献策。要积极发挥大学生知识优势,组织他们对家乡的社会、经济、治安、文化等多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当前东莞发展的新形势,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精神和自主创新的能力,有意识地引导大学生把自身的发展融入家乡的发展潮流中,并积极以青年人的视角关心家乡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转变就业观念。

1、进行岗位锻炼。要及时了解大学生实习的岗位需求,积极物色不同类型单位和企业,建设一批联系密切、合作成效突出、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拓宽大学生岗位锻炼渠道,选派优秀大学生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挂职锻炼,同时要充分利用我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尽量安排专业相关的岗位,努力为更多的大学生提供岗位锻炼的机会,让大学生走到生产第一线,走进社会各个阶层,体验创业就业的艰辛,了解社会各阶层的状况。

2、增强理性就业意识。积极为大学生与本土青年企业家搭建面对面沟通、学习平台,通过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创业指导专题讲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大学生创业论坛、CEO教我就业创业法等活动,为大学生分析就业形势,增强理性就业创业意识,学习成功经验,树立大学生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3、开展试水商海活动。为大学生提供试创业机会,积极引导他们用跳跃性思维适应新经济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专业技术进行小型投资活动,开展“我的第一桶金”、大学生营销大赛、工商模拟市场、网上小店等大学生商海试水活动,为大学生了解市场,掌握创业方法和技巧,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三)开展志愿服务。

1、巩固文明成果。要积极配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工作,鼓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为我市志愿事业注入更多活力,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关注和帮教失足、失业、失学青少年,为孤寡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三下乡”、“活跃广场文化”、“繁荣企业文化”等活动,进行文明宣传、文化普及,丰富市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倡导文明礼仪,提高群众的文明生活素质。

2、拓展志愿项目。要引导大学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成立相关专业的大学生社会组织服务团队,不断拓展服务项目。组织师范专业大学生,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义教服务;组织医学类大学生,到农村、社区开展手足口病、流感等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心理学专业大学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特别是针对弱势少年儿童群体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他们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组织法律专业学生,组成“阳光法律援助小队”,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3、倡导绿色环保。积极动员大学生广泛参与绿色志愿服务,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以植绿护绿、环境整治、环保调查、单车环保行等形式,争当绿色卫士,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倡导环保消费、低碳生活,发动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活动中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树立节能减排的观念,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四)完善工作机制。

1、建好团队,活跃学生组织。要加强大学生社会组织的建设,成立和完善镇街大学生成长促进会,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学生骨干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把其作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社会组织和重要依托,并以成长促进会为纽带成立3个以上各类大学生社会组织,最大范围地团结凝聚大学生。要选好促进会骨干,通过竞岗演讲、现场对辩等形式,选举产生大学生成长促进会会长、副会长,发挥促进会在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以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成长促进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团市委将建立各镇大学生成长促进会人才库,并统计大学生社会组织情况,请各镇街填写好附件5、附件6于8月26日前报团市委学校部。

2、调查摸底,落实活动参与。要加强本镇街在校学生管理,进一步落实对全镇街在校大学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实名登记(登记名册参照附件3),建立好在校大学生人才库,并做好跟踪服务。要扩大服务范围,提升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参与率,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力争参与实践的大学生占全镇街在校大学生90%以上,逐步实现活动全面覆盖。

3、认真总结,写好心得体会。组织好大学生写好实践心得,评选大学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和优秀团队以及优秀心得。请各镇街在8月26日前推荐3-4篇优秀实践心得报团市委学校部和市关工委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团市委和市关工委将联合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和实践团队进行评选表彰(申请表见附件2和附件3)。

4、提炼经验,做好归纳总结。活动结束后,各镇街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对所开展过的活动进行梳理,做好活动的经验总结,把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在8月26日前报团市委学校部和市关工委办公室。

5、加强宣传,落实成果展示。积极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成功做法、有益经验和典型事例,进一步加深大学生对社会实践行动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大学生发展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联系镇街广电站做好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视频记录。各镇街团委要利用好东莞市青少年网,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要把有关的视频记录辑录成一张光碟报团市委学校部,并挑选活动相片4-6张、专题调研报告1-2篇发送到团市委学校部邮箱,以便在全市开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已经连续开展了10年,实践证明,这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发挥大学生人才智力优势、动员大学生参与幸福东莞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和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将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团组织要发挥主抓作用,做到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深入基层,深入学生,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关工委要主动参与,配合指导,发现典型,帮助总结,为活动作向导、辅导,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人际资源作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镇街要认真做好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规划,抓好重点活动项目,要以报告会、座谈会、学习会为形式,积极开展党史教育活动。要加强调研,掌握大学生所需,务求使活动结合实际,发挥大学生所长,因地制宜,要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创造可供借鉴推广的新思路、新经验。

(三)建好队伍,凝聚力量。一方面,要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原则,通过大学生自觉参与、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的方式,挑选出一批骨干队伍,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宣传指导,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实践活动自转力;另一方面,凝聚好关工委、团委、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争取“五老”以及各级领导的支持,完善实践活动辅导队伍,加强大学生参与实践的辅导力度,形成活动运作长效机制。

(四)加强保障,确保安全。各镇街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健全保障措施。各镇街团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在活动中做好各种流行性疾病防治工作,做好人流疏导,如出现情况请及时反映。

请各镇街团委、关工委在8月26日前将本镇街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工作总结、活动汇总表、实践积极分子推荐表、优秀团队申报表和优秀实践心得报团市委学校部(联系人:李诗韵,电话:22233740,传真:22211756,E-mail:a22233740@126.com)和市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叶汇峰,电话:22222580,传真:22222580,E-mail:zyjia@dg.gov.cn)。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东莞市大学生社会实践行动汇总表

2、东莞市大学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推荐表

3、东莞市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奖申报表

4、2012年xx镇(街)在校大学生名册(样式)

5、xx镇(街)大学生成长促进会骨干名册(样式)

6、xx镇(街)大学生社会组织名册(样式)

共青团东莞市委 东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东莞市学生联合会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