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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团员评议教育及团籍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

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团员评议教育

及团籍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部署,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相关要求校团委联合校党委组织部在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组织各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籍年度注册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与范围

   2019、2020、2021级班级团支部,全体共青团员

二、时间安排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0日

各学院团总支复核、公示、归档: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

三、具体流程

1.会前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2.会前由团员本人撰写自评材料:团员联系自己实际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完成《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1提交给团支书,并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评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3.由团支委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

1)唱团歌:由团支书带领支部成员面向团旗齐唱团歌。

2)团支书发言: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团员依次发言:汇报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团员进行互评可用线上统计平台收集),团支书将互评结果《团员教育评议互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

5)党员教师点评讲话:团支部须邀请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党员班主任或校院级团干至少一名党员教师,对支部本年度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等情况进行点评。

6)重温入团誓词:由团支书带领支部成员面向团旗重温入团誓词。

4.由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团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团员初步评定2021年度评议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团员人数不得超过30%,将评议结果汇总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并将附件1-3交至学院团总支汇总。

5.由团总支复核团员评议结果并公示:各学院团总支收集各班团支部提交的附件1-3,复核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团总支完成登记表盖章工作,并将原件放入团员团籍档案。

6.由团支书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结果录入:评议结果经学院团总支同意后,团支书按照操作指引(附件4)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团员,需填写“原因”说明理由。

7.由团员本人完成“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度团籍注册 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智慧团建”系统将通过“12355 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点击该消息即可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按页面提 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为推进落实“党建带团建”,组织生活会邀请党员教师到会指导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书、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学院团总支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

(二)团员年度评议与结果运用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并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支委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总支批准。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是不断提升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团干部履职、团员过好团内组织生活的重要保障,各级团组织务必提高认识,按时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2.精心组织,稳步开展。遵守学校防疫规定全过程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排查和登记活动人员的健康状况,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看“两码”、严控规模等,确保安全有序。团总支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予以纠正或解决。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支部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校团委团支部及时将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板块相关专题。

 

附件:

1.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2.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互评结果汇总表

3.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4.“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操作指引供团支书参考)

5.“12355青年之声”团员团籍年度注册线上确认操作指引供团员参考)

 

 

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2111月24

 

联系人:校团委 殷凯晴老师 23306019

          校党委组织部 王浩丰老师 23306735

             校团委组织部 许瑜同学 1341239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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