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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班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学分补录的通知》规定,配合第二课堂学分补录,现开展我校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已完成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在校生。

二、认定方法

本次学分认定分为个人实践和个别团队实践。其中,个人实践由二级学院团委收集本学院实践材料,初步审核后统一提交;“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由学生处收集实践材料后统一提交。

三、认定内容

已完成实践的在校生,根据《关于开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的实践类别,提交相应认定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认定时间

1.电子版材料提交:2023年3月6日前截止;

2.纸质版材料提交:2023年3月6日-3月10日。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整合在一个文档中(以“姓名+学号”的形式命名),提交到校团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部邮箱:dongzhishijian@163.com。

2.各学院收集纸质版材料后,提交到校团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部办公室(活动中心303最后一张桌子)。

3.证明材料需符合要求且清晰可见。

4.如成功完成社会实践,将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发放“社会实践分1分”。

5.对已修满社会实践分,但志愿公益分不够的同学,如成功完成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可将其转换为志愿公益分。

 

附件:

1.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材料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鉴定表

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表

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汇总表

 

联系人:杨泽坤老师(联系方式:0769-23306019)

    杨家俊同学(联系方式:15218332047)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一审:方韵诗、二审:赵韵姬、三审: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