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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振兴乡村,不负青春”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简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自2021年起,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团省委、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自2021年起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分4年招募1万名志愿者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原则上为2-3年。

 

(一)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

1. 报名人员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dzyz.cn/index)点击首页轮播海报

2. 通过手机端点击“i志愿”“广东志愿者”等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
请注意报名人员可选择同一服务类型的2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用。

扫码直达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核

时间:滚动进行,5月底前完成

由校团委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备案。


(三)面试选拔

时间:202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服务岗位的意向服务地,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面试选拔(线上)工作。由服务地市团委(项目办)会同当地相关主办单位单位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综合考虑高校项目办推荐意见,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选拔,并通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录入面试结果,报省级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作为拟录取对象,由省项目办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拟录取信息。


(四)体检及公示

时间:2022年6月

 拟录取对象体检工作由录取岗位所在地市团委(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和标准由省项目办统一提供。期间出现志愿者流失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级层面统筹高校及相关地市进行补录。地市团委(项目办)对拟录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省项目办审批。省项目办负责汇总各地拟定录取对象名单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及派遣

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项目办统筹全省志愿者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课程,组织志愿者开展培训。服务地市、县团委(项目办)对本地区志愿者进行集中岗前和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市情县情和乡村振兴等政策、志愿服务理念、工作方法、业务知识、岗位要求、安全健康、管理服务等。培训结束后,志愿者赴服务单位报到。志愿者到岗位后一周内,由服务县团委(项目办)、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六)注意事项

 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取资格的,均取消录取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一审:殷凯晴、二审:赵韵姬、三审: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