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活动贡献奖、活动积极分子及我最喜爱的十大校园文化活动评选的通知

院(系)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表彰在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现开展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评选对象:协办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子项目的各院(系)团总支及校级学生组织。

(2)评选条件:组织内成员团结友爱,积极进取,工作态度认真;举办的活动能够立足专业,寓教于乐,实效显著;活动切合学生实际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活动立足本系,辐射全院,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活动内容丰富,深受师生喜爱。

(二)活动贡献奖

(1)评选对象: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艺术节子项目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对组织所举办的活动做出重大贡献,得到组织内成员一致的认可,所参与组织活动成效良好。

(三)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对象:活动积极分子在全院学生评优选出。

(2)评选条件:思想上进,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科技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我最喜爱的十大校园文化活动

评选对象:科技文化艺术节立项项目

二、评选时间

2020年12月2日-12月14日

三、评选名额

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10个。

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指导老师奖:10个。

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贡献奖:10名。

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积极分子:10名。

校园团学新媒体年度优秀原创平台:4个。

校园团学新媒体年度十佳原创作品:10个。

我最喜爱的十大校园文化活动:10个。


四、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各院(系)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提供本组织相关活动材料(包括新闻稿、策划书以及照片)并附上1000字以上的活动总结,作为优秀组织评选的材料。

2.活动贡献奖:由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各项目承办单位推选出活动中最具贡献精神的一名组织人员,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贡献奖推荐表》和提供学生到梦空间成绩单为佐证材料。

3.活动积极分子:根据学生到梦空间参与活动情况,各班推选出3名学生,交由各院(系)团总支审核,再由各院(系)团总支推选出5名学生到校团委进行评选审核,满足条件的学生,需按要求填写附件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和提供学生到梦空间成绩单或者其它活动证明作为佐证材料。(特别提醒:在到梦空间成绩单上需圈出参加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的记录,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见附件四。)

4.我最喜爱的十大校园文化活动:需要各项目负责人在12月7日前登陆青年之声,点击重磅项目,搜索并进入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项目评选”界面,选择“我要报名”进行项目评选的报名;在12月8日-12月14日进行项目的投票,根据各项目在青年之声平台上的点赞投票率高低,选出前十个活动项目。详细报名指引、投票指引见附件三。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与评优的电子版材料必须在12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2290969299@qq.com ,逾期上交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2.活动贡献奖需提供纸质版的推荐表,活动积极分子需提供纸质版的申报表和到梦空间成绩单或者活动证明(标记关于科技文化艺术节的活动)作为审核材料。纸质版资料于12月7日-12月11日和12月14日下午3:00-6:00提交至行政楼A208。

六、奖励方法

1.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组织颁发奖杯。

2.对获得优秀指导老师奖的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积极分子和贡献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以及纪念品。

4.对获得我最喜爱的十大校园文化活动的学生组织颁发奖杯。

5.对校园团学新媒体年度优秀原创平台颁发荣誉证书。

6.对校园团学新媒体年度十佳原创作品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品。

联系人:方韵诗 老师 0769-23306019(行政楼A209)

      陈泽颖 同学 13549135821



附件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贡献奖推荐表》

附件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附件三:《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科技文化艺术节项目评选”报名指引、投票指引》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 附件【附件1~4.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