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班团支部:
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是团的组织生活与基础团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团籍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团粤发〔2019〕9号),现将我校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籍年度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支部、团员
二、总体要求
班级团支部:在11月26日前完成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员年度注册工作。
学院团委:在11月30日前完成核对、归档工作。
三、实施步骤
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均分为线下、线上。团支部应遵循实施细则(附件1)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1.线下评议审核(须于11月26日前完成)
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一步:由团支书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团支书组织全体团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确保每名团员知晓团员评议教育及团籍年度注册的要求和标准。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向支部大会汇报,完成《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2)提交给团支书;
第二步:由团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团小组会议。开展团员互评(可用线上统计平台收集),由团小组组长向支部大会汇报本小组团员互评结果,并填写《团员教育评议团小组互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
第三步:由团支部委员会评定等次。团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团员初步评定2023年度评议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团员人数不得超过30%,将评议结果汇总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在支部内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
第四步: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最新的评议结果汇总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提交给学院团委审核。
学院团委收集各团支部提交的《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2)后,核对《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结果,无异议则在登记表最后一栏进行盖章,并于11月26日前将原件放入团员团籍档案。
2.线上结果录入(须于11月26日前完成)
评议结果经学院团委同意后,由团支书按照操作指引(附件5)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团员,支部需填写“原因”,说明理由。
(二)年度团籍注册
1.线下(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
学院团委组织团员完成团员证填写注册资料、盖章等步骤。
2.线上(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
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智慧团建”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根据年度注册操作指引(附件6)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无误后,即可完成线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2.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3.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小组互评结果汇总表
4.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5.“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操作指引(供团支书参考)
6.“12355青年之声”团员团籍年度注册线上确认操作指引(供团员参考)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校团委 殷凯晴老师 23306019
校团委组织部 刘淑妍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