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相关要求,校团委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经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团委全体人员等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报校党委审批,拟推荐以下1名同学(详见附图)参加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评选。
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9月17日,如在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方韵诗 电话:23306019)
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