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表彰我市表现优异的学生团员和团干,树立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全市学生团员和学生团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深化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追求进步,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奉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2、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已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参与志愿服务记录(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相关记录为准,服务平台网址:www.gdzyz.cn),并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1、符合优秀学生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担任共青团干部一个学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市优秀学生团员和学生团干部,由各镇(街、园区)团委、一级学校团委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其中,
(一)高校。我市高校优秀学生团员、团干部由高校团委推报。各高校团委需于3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2、《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 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附件3),并附8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a22233740@126.com)。
(二)中学(中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6年度中学(中职)“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与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一并产生。请各镇(街、园区)团委、一级学校团委及时组织本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人,于3月13日前登陆“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官网填写资料(网址:http://zmnysn.61qt.cn/),并于3月31日前将所有候选人名单汇总至《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a22233740@126.com)。
1、评选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特别是,今年第一次将市级“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的名额分配给镇街,由镇街团委进行推报。请各镇街团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把本镇街、学校最先进、最优秀的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推选出来。
2、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相结合,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方式,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3、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行候选人“公示制”,并在学校公示3天,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营造“评先学先争先”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余家琪,电话:22233740,邮箱:a22233740@126.com,地址:东莞市莞城万寿路76号)。
附件:1、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3、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
注:此表由各镇(街、园区)、高校和一级中学(中职)团委填写,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a22233740@126.com)。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各高校候选人填写,并送有关单位审核(团市委存一份,学校自存一份);
2、请在“申报奖项”栏注明是“优秀学生团员”或“优秀学生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