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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团委、宣教办(局)、各学校团委: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表彰我市表现优异的学生团员和团干,树立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全市学生团员和学生团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深化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追求进步,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奉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学校学生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团员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2、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已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参与志愿服务记录(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相关记录为准,服务平台网址:www.gdzyz.cn),并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团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担任共青团干部一个学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

市优秀学生团员和学生团干部,由各镇(街、园区)团委、一级学校团委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其中,

(一)高校。我市高校优秀学生团员、团干部由高校团委推报。各高校团委需于3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2、《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 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附件3),并附8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a22233740@126.com)。

(二)中学(中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6年度中学(中职)“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与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一并产生。请各镇(街、园区)团委、一级学校团委及时组织本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人,于3月13日前登陆“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官网填写资料(网址:http://zmnysn.61qt.cn/),并于3月31日前将所有候选人名单汇总至《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a22233740@126.com)。

以上项目,凡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评机会。

四、工作要求

1、评选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特别是,今年第一次将市级“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的名额分配给镇街,由镇街团委进行推报。请各镇街团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把本镇街、学校最先进、最优秀的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推选出来。

2、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相结合,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方式,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3、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行候选人“公示制”,并在学校公示3天,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营造“评先学先争先”的良好氛围。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余家琪,电话:22233740,邮箱:a22233740@126.com,地址:东莞市莞城万寿路76号)。

附件:1、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3、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

共青团东莞市委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

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

和优秀学生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1

高 校

项目

人数

单位

优秀学生团员

优秀学生

团干部

项目

人数

单位

优秀学生团员

优秀学生

团干部

东莞理工学院

30

8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30

8

广东科技学院

18

4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17

4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2

3

亚视演艺学院

3

1

中学(中职)

项目

人数

单位

优秀学生团员

优秀学生

团干部

项目

人数

单位

优秀学生团员

优秀学生

团干部

初中

高中

初中/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高中

石龙

2

2

1

横沥

2

1

虎门

4

6

4

东坑

2

1

东城

4

5

3

企石

1

1

万江

3

3

2

石排

1

1

南城

3

2

2

茶山

2

2

2

中堂

2

3

2

松山湖

1

1

1

望牛墩

1

1

东莞中学

8

1

麻涌

1

2

1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2

5

1

石碣

2

2

2

东莞中学初中部

2

1

高埗

1

4

2

东莞市第一中学

6

1

洪梅

1

1

东莞实验中学

6

1

道滘

2

1

1

东莞高级中学

6

1

厚街

3

4

2

可园中学

2

1

沙田

2

2

2

东莞理工学校

4

1

长安

3

3

2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4

1

寮步

3

2

2

东华高级中学

8

1

大岭山

2

1

1

东华初级中学

3

1

大朗

3

1

2

光明中学

3

8

1

黄江

1

1

东莞市技师学院

3

1

樟木头

1

1

东莞市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3

1

凤岗

3

1

1

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

5

1

塘厦

3

5

3

东莞市第七高级中学

3

1

谢岗

1

1

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

3

1

清溪

2

1

东莞外国语学校

1

1

1

常平

3

4

3

东莞卫生学校

2

1

桥头

2

1

1

合计

322

99

附件2

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

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姓名

学校

申报奖项

1

优秀学生团干部

2

优秀学生团员

3

4

5

6

7

注:此表由各镇(街、园区)、高校和一级中学(中职)团委填写,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a22233740@126.com)。

附件3

2016—2017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

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籍贯

民族

入团时间

所在

学校

学校 级 班

团内职务

申报奖项

(请另附纸,报送800以内的事迹材料)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由各高校候选人填写,并送有关单位审核(团市委存一份,学校自存一份);

2、请在“申报奖项”栏注明是“优秀学生团员”或“优秀学生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