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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立项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通知

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引领广大青年大学生争当“百千万工程”建设生力军,助力实现“三年初见成效”,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注册结对、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5月-8月

二、工作目标

推动青年大学生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县镇出题、学校揭榜、滚动推进、长期结对”的组织动员模式,全年组织动员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入县下乡开展社会实践,为广东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力量。

三、实践类别

重点聚焦十大服务领域,发挥专业特长、聚焦主攻方向、达成创新创效。

(一)理论宣讲

1. 红色基因传承和理论宣讲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等,走进基层一线,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理论普及和宣讲教育活动;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形式活动。

(二)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 岭南特色产业

依托岭南地区特有的自然、文化和历史资源,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农村电商、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地方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3. 海洋产业

深入调研海洋产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通过改良养殖、保鲜、加工等技术,提升海产品的产量、品质及经济效益,大力发展智慧渔业。

4. 乡村集体经济

赋能乡村集体经济经营主体,深挖乡村特色农业、文化、旅游资源,促进镇村集体经济增收,助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5. 绿美广东

大力开展植绿护绿、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为当地缓解空气、水体、土壤污染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运用专业知识守护“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

6. 县域科技服务

聚焦县域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科技攻关等,充分发挥学校科技、人才资源,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造链”发展上提供支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孵化,培育和壮大县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7. 乡村规划建设

根据当地风土人情、自然风貌绘制乡村或城乡社区规划蓝图,以人居环境改善、闲置设施改造、特色民宿设计等方式开展乡村整体建设改造,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8. 文化创意和保育

围绕传统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或特色产业,通过拍摄推广短视频、定制个性化IP、开发文创产品和绘制乡村墙画等方式,传承弘扬乡村或社区历史文化,支持传统手工艺、民间表演艺术等文化传承发展,提供艺术创作“年轻化”表达及新媒体代运营等服务。

9. 古建筑活化

利用先进技术科学修缮、维护或改造乡村古建筑,围绕古建筑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在保留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同时,推动古建筑重获生命力。

10. 乡村公共服务

围绕乡村教育、乡村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深入乡镇幼儿园、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等“三所学校”和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站点提供专业指导、技术支持、模式创新等服务,探索支教、支医新模式,协助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立足12355线下服务阵地,为重点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百千万 ·莞一夏”青少年儿童暑期公益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暑期活动,让“一老一小”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候鸟”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增强对“百千万工程” 的满意度、获得感。

11. 决策咨询

聚焦县镇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难题,科学提炼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资政报告、调研报告等方式为县政村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结合学生处“寻梦励志名企行”企业暑期走访开展观察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接受学生处指导和考核。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

12. 民族团结宣传实践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实地调研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新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3. 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

由学生处组织招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的通知》(附件7),以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为重点,立足当地学校和学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接受学生处指导和考核。

(四)个人实习实践

14. “扬帆计划”“展翅计划”实践

通过团中央“扬帆计划”、广东团省委“展翅计划”或属地团委组织的就业项目,完成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岗位实习实践。

15. 2026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

   2026届毕业班学生可通过前往企业实习实践的方式,完成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社会实践。

16. 勤工俭学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通过勤工俭学完成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社会实践,其他学生通过勤工俭学须完成30个工作日的社会实践。

四、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分为立项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原则上实践时间不少于14天,线下集中服务时长不少于7天。

(一) 立项团队实践

立项团队包含校级示范立项团队、校级重点立项团队、校级立项团队和专项团队。校级示范/重点立项团队聚焦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十大服务领域,以“百千万工程”突击队、“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攀登计划”等各专项及大赛的团队为重点;专项团队以东莞市对口合作地乡村振兴专项、“一镇两村”专项、“双百行动”专项、全国和全省各类“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及大赛等专项行动为重点。

1. 人员配置:

(1)根据基层需求组建大学生实践团队,每支团队8-20名学生;

(2)每支团队配备1-3名指导教师(含专业教师、专职团干、思政老师等),且同一时间最多指导2支团队,要求全程跟队指导,如申请校级示范/重点立项团队,应至少配备1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教师;

(3)应发挥好校院两级学生党员、团学组织骨干、青马工程学员的示范作用,选取优秀学生骨干担任团队主要负责人;

(4)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以提升服务能力,动员港澳台侨和留学生参与突击队行动活组建专门团队。

2. 实践类别:

理论宣讲、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三大类别(1-13)。如申请立项为校级示范/重点团队,须围绕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十大服务领域选题。

3. 注册结对:

(1)团队登记:团队于5月16日前通过“百千万校地通”平台注册突击队,校团委对团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线上结对:通过初审的团队可在“百千万校地通”查询应答全省各地的服务需求,于5月18日前在平台完成结对确认(完成后即认定结对匹配成功,不再使用线下结对确认函);

“百千万校地通”平台团队注册结对流程

  (3)结对备案:已落实线上结对的团队于5月20日前向所属二级学院党总支提交《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选派登记表》(附件1)。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后,学院团委汇总填写《学院突击队选派登记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5月22日前与团队选派登记表一并打包提交至校团委工作邮箱(dztw@dgpt.edu.cn);

团队线下备案流程

(4)方案落地:团队应与需求方充分沟通落地实施方案,在指导老师帮助下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深挖服务潜力、创新服务举措等,做好行前准备。

注:未履行以上流程的结对情况不纳入成果统计,不参与省内典型选树和推荐。

1. 团队保障:

(1)校团委将根据完成注册结对工作的突击队质量立项定级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包含前期宣传费用、餐补、车补等;

(2)校团委将为立项团队师生购买意外保险;

2. 信息报送:

(1)在常态化和集中实践过程中,及时将阶段性成果和实践情况上传到“百千万校地通”小程序“结对动态”专栏;

(2)在暑期集中实践过程中将团队简介、实践图文、实践视频等内容编辑为推文形式,通过学院团委编辑发布在所属微信公众号,校团委将择优发布在“团聚东职”微信公众号并投稿至主流媒体平台;

(3)团队队长于每日22:00前向宣传工作人员报送团队安全情况,每天“零报告”,即没有发生特殊情况也须报告,如不配合以上信息报送工作将影响此次社会实践的学分认定结果。

3. 鉴定材料:

(1)3000-5000字的调研报告;

(2)《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服务评价表》(附件3);

(3)团队成员各1份《心得体会表》(附件4);

(4)至少1篇院级及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

(5)3-5张实践高清照片(可附实践视频)。

(一) 个人实践

组织动员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假期常住地围绕上述实践类别所涵盖方面进行个人实践,先实践后鉴定,无需提前申报。

鉴定方式:

(1)理论宣讲、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三大类别(1-13):①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②3-5张调研高清照片(需本人出镜);③《个人鉴定表》(附件5);④《心得体会表》(附件4)。

(2)个人实习实践(14-16):①由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需注明实习时间和工作表现并由就职单位盖章);③《个人鉴定表》(附件5);④《心得体会表》(附件4)。

五、推进步骤

突击队行动全年滚动开展、长期结对,暑期集中实践活动,按照以下工作安排开展:

(一)下发通知(5月上旬)

校团委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通知》,各学院团委认真学习通知并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注册结对(5月中旬)

   团队在“百千万校地通”完成注册结对,二级学院审核并报校团委备案,校团委统一汇总突击队选派登记情况,并报团省委学校部。

(三)立项评审(6月中下旬)

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会议,对注册结对、申报立项的团队进行评审。评审后公布获得立项的团队名单及经费支持,并反馈评委意见,获得立项的团队根据修改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四)行前培训(6月下旬)

校团委组织开展行前培训及出征动员活动,使参与实践的指导老师和负责学生了解并掌握基层服务、实地调研、材料准备、组织宣传、安全指南等方面知识,提升团队服务县镇村能力水平。

(五)活动实施(7月至8月)

奔赴县镇村一线开展社会实践。各学院团委应做好团队和个人的组织管理、服务保障和安全工作,督促完成以下信息报送工作。

(六)学分认定(9月上旬)

各学院团委对参与社会实践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名单报校团委复审,通过复审后集中认定社会实践学分(到梦空间)。

1.如成功完成社会实践,将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发放“社会实践1分”。

2.对于已修满社会实践分数,但未修满志愿公益分的同学,如成功完成志愿公益类社会实践(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可申请按i志愿时数换算为相应的志愿公益学分。

(七)总结评优及成果展示(9月中旬至12月)

各学院团委将活动成果、作证材料、经费使用情况等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团委具体实施情况,择优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作品和实践成果。由校院两级团委分别举办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成果展及实践分享会。

(八)成果维护(长期开展)

在突击队实践结束后,学院团委应常态化跟进调研实践成果落地及后续转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清单、解决效果、问题反馈、意见及建议等。指导突击队定期到结对点开展服务,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学院团委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支持,把社会实践作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实施“三下乡”社会实践和突击队行动。积极整合资源,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不断总结提升实践育人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指导,促进转化。各学院团委要杜绝形式主义,加强过程监督,强化对实践团队专业指导,指导老师要随队指导学生实践。经费投入采取校团委支持部分、学院酌情资助和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合理使用经费。

(三)做好宣传,及时总结。各学院团委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从学院、团支部等层面开展“实践归来话成长”主题团日和交流分享活动,总结突击队行动工作成效和经验。在相关影像资料的剪辑与宣传推广过程中,统一使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标识,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品牌、统一行动。

(四)强化保障,守牢底线。各学院团委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做到“一项目一预案一报备”。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七、说明事项

1. 工作开展前,应再次与实践地取得联系,确保所有安排(如食宿交通)都已妥当;应办理好在实践地工作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组织一次安全教育专题培训。

2. 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遵守防疫规定,不在危险的地区(如江边,湖边)逗留,严禁爬山涉水。若需要接近危险地段,需有专业人士陪同。

3. 乘车时保持秩序,上下车辆(火车、汽车等)时不要拥挤,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4. 如为组队实践,队员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实践期间严禁单独行动;带队指导老师须全程跟队指导,在一线掌握每名队员每日活动情况。返回时,带队指导老师应与每名队员时刻保持联系,确保每名队员都安全返回,安全返回后需向校团委报备。

5. 各团队均需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并报校团委备案,尽最大可能避免安全事故。


联系人:校团委杨泽坤老师   联系方式:23306019

附件:

1. 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突击队选派登记表

2. 学院突击队选派登记情况汇总表

3. 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服务评价表

4. 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表

5. 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个人鉴定表

6. 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通知

7.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一审:方韵诗 二审:赵韵姬 三审: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