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为衔接综合测评,现开展2025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及其他学分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认定方法
(一)认定方式
本次学分认定分为个人实践和个别团队实践,均由所属二级学院团委收集本学院实践材料,初步审核,并由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5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汇总表》(附件3)并上交。其中“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由学生处统一收集审核提交。
(二)认定内容
已完成实践的在校生,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的实践类别,提交相应认定材料。
(三)认定时间
1. 电子版材料:2月21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dztw@dgpt.edu.cn(整合在一个文档中,以“姓名+学号”的形式命名);
2. 纸质版材料:2月24日17:00前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交至立德楼(行政楼)1A209校团委办公室(中午12:40-14:00、下午17:30-19:00)。
(四)认定要求
1. 材料需符合要求且清晰可见。
2. 如成功完成社会实践,将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APP)发放“社会实践1分”。对已修满社会实践分数,但未修满志愿公益分的同学,如成功完成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可申请按i志愿时数换算为相应的志愿公益学分。
3. 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分认证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则视为放弃本次认证加分。
三、其他学分补录
(一)认定方法
学分转换采用个人大补录的形式,由二级学院“到梦空间”学生负责人收集本学院的补录材料,统一提交至校团委。
(二)认定内容
未在“到梦空间”系统有过加分记录的可加分证明,均可提交,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可进行相应学分转换。例如,i志愿、证书、奖状等(要求见附件6-8)。
(三)认定时间
学分转换资料提交:2025年2月23日16:00前。
(四)认定要求
1. 二级学院收集所有材料需按要求整理、清晰可见,并压缩至一个文档中(以“学院名称+其他学分补录”命名),提交至校团委第二课堂工作邮箱:dztwdekt@dgpt.edu.cn。
2. 在“到梦空间”系统未有记录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可补录加分,已有加分记录的均不予加分。补录学分由系统自动归入活动开展当学期。
四、综合测评中第二课堂成绩的有关说明
1. 文件依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 成绩构成:学业成绩满分100分,权重60%,第二课堂成绩满分100分,权重40%;第二课堂成绩由基本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第二课堂成绩=基本分(40分)+加分项(60分),第二课堂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40分)=第二课堂0.5学分,即大一、大二学年每学期需完成第二课堂0.5分学分,每0.1学分对应综合测评8分,在此基础上额外完成第二课堂成绩的可以计入加分项;加分项(60分)=上限为第二课堂1.5学分,即大一、大二每学期完成第二课堂0.1学分可获得综合测评加4分。
3. 未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基本加分要求的,取消当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4.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综测成绩中的第二课堂学分仅统计2024年9月-2025年2月18日间开展活动的学分。
附件:
1. 2025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鉴定表
2. 2025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表
3. 2025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汇总表
4. 学分转换补录加分模板
5. 学分转换补录证明
6. 学分转换个人补录流程
联系人:校团委杨老师 联系方式:23306019
(一审:方韵诗 二审:赵韵姬 三审: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