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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学联,各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持续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建设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学联学生会组织形象,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团结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努力为广东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奉献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广东省各级学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各级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学生社团负责人,各年级、班级团支部、班委会负责人。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

1.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高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勇于站在时代潮头,敢于承担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经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批复同意,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优秀学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机构,认真落实“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3.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依章依规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全国学联秘书处或省学联秘书处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会,接受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在2021年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分类评估调研中,校级、院级均通过评估(校级17项指标中至少16项达标,院级13项指标中总达标率大于90%)。

6.积极承办或协办省、市、县级团委和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省、市、县级团委和学联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广东大学生科技学术季活动、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灯塔学习会”、“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攀登大讲堂”等。

高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院(系)级学生会,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年级学生会。截至2022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获得省级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可优先考虑,其中,本专科学生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生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生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高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普通中学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县级以上表彰;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以上表彰。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省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6.截至2022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申报名额

1.广东学联根据学校分布数量、学生统计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评优申报名额分配表,含20%差额数(详见附件1),请有关单位按照评优名额分配情况进行申报。“优秀学生会”地市推荐名额中,原则上按照高校25%、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75%进行推报,其中,本市有研究生会的高校,一般要包含1个校级研究生会或二级学院研究生会;“优秀学生骨干”评选中,设立研究生的申报单位,应兼顾研究生的评优申报,中职技工学校评优名额比例不低于中学总名额的25%。

2.省属学校直接向省学联秘书处推报,其中,省属中职、技工学校参评候选对象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筹推报;其他学校参评候选对象由所在地市团委统筹推报。

3.鼓励评优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地各单位推报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在基层一线挖掘,要注意推选优秀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求在各类评选项目中均有基层典型代表,来自院(系)、年级、班级、团支部学生骨干和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比例不少于50%。


四、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报,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量化考察和全面了解,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在推报过程中充分倾听基层师生的意见建议。

2.严肃推报,公平公开。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在推报过程中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对推报人选进行群众评议及公示,需在公示文中添加上级学联邮箱,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2021年度出现舆情事件的学生会组织不得参与优秀学生会评选。

3.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学生会组织和学生骨干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努力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工作骨干队伍。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如实、细致填写相关评优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3)和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1日前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命名为“学校/地市/省直机关+学联评优材料”,发送至邮箱tsw_xxb@gd.gov.cn;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省学联秘书处112办公室”。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附件:1.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评选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3.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4.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骨干推报汇总表

 

高校申报工作联系人:韦朝铭、王  梓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中学申报工作联系人:李柏章、林东阳

联系电话:020-87184937

工作邮箱:tsw_snb@gd.gov.cn

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2年3月1日   


(一审:杨泽坤、二审:赵韵姬、三审: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