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主题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评选办法

关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主题文化

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文化建设,加强大学生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有关活动成果,特开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主题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说明如下:

“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计分制,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各项评分指标,计算最后总得分,按排名先后确定获奖单位。

二、评选名额

本届主题文化艺术节拟评选出5个优秀组织奖。将在艺术节闭幕式晚会上颁发锦旗。

三、评分标准

1.重视程度

(1)积极承办并组织参与艺术节各活动项目(20分)。

(2)系党政领导对活动高度重视,系领导出席活动(10分)。

(3)符合艺术节举办宗旨,结合实际,制定、总结、提炼出专项活动的活动机制、评选办法以指导本系活动(10分)。

2.推进情况

(1)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活动资料(20分)。

(2)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艺术节进行宣传报道,做到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并至少在校园主要媒体发布专题报道(10分)。

(3)活动组织工作严密,参与面广,吸引力强,成效突出,如积极动员本系学生参加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建立促进本系大学生德育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等(10分)。

3.成效转化

符合艺术节宗旨,探索工作新载体,创新活动方式,效果明显(20分)。

“优秀指导老师奖”

一、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计分制,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各项评分指标,计算最后总得分,按排名先后确定获奖个人。

二、评选名额

本届主体文化艺术节将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5名,将在艺术节闭幕式晚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分标准

1. 热心系文艺工作,能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特长指导系同学开展文艺活动(20分)。

2. 为系艺术节活动提出有益有力的意见和建议,所指导的系文艺表演或其他活动丰富多彩、吸引力强、影响力大(20分)。

3.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并在上报方案时间内完成该项活动(20分)。

4.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活动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20分)。

5.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20分)。

附则:

(1)如发生超出本评选办法规定的情况,由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评选小组报院分管领导裁定。

(2)本办法由艺术节主办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