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和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科技创新驱动机制的有关要求,推动广大青年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激发全省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累基础人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办高校团委,负责竞赛日常事务。竞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各领域学术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现实指导性。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能参赛。
1.各高校在校内组织预赛,并择优申报参赛作品,组委会负责各高校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赛评审和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为更好地促进各类高校之间的交流,大赛评审将分为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两个组别对学生作品进行评比。
2.评审以参赛作品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现实指导性为基础标准,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竞赛按不同组别、不同类别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每份证书只印一份,只列前三位的指导老师);按团体总分设“挑战杯”和“优胜杯”,颁发奖杯;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2017年3月31日前,各高校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作品材料和《申报书》(一式四份)至承办高校团委,相关报送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需登陆“挑战杯”网报平台【http://gd.tiaozhanbei.net/】完成各项申报流程。具体报送要求及网报流程另行通知。各校申报作品分配数额详见附件1。
4.2017年4月,组织全省复赛评审,确定进入决赛作品,汇编优秀作品简介。
5.2017年5月中旬,举行全省终审决赛,组织优秀作品展览,确定获奖作品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一项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对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具有十分的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会干部参加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加强赛事组织领导。
2.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和校级初评工作。运用多渠道发布竞赛消息,广泛动员、全面发动,进一步扩大竞赛的参与面。要认真组织校级竞赛活动,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估、筛选和指导,遴选本校优秀作品参赛。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报参加“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培育的优秀立项项目。 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坚决杜绝指导老师、项目团队成员“戴帽”或“搭便车”参赛的行为,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3.坚持宗旨,把握导向。要不断完善促进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明创造或参加“挑战杯”等科技竞赛活动获取创新实践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要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当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或社会企业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各类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4.建机立制,激发活力。要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激励和考评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把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内化为每一个教师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鼓励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量认定办法,探索把教师指导“挑战杯”竞赛夺得的奖项等同于同级别的教学成果奖,把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列入教师职称评定和定岗定级一项重要指标;有条件的高校要设立学生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要充分激发二级学院(系部)的主体作用,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鼓励和支持二级学院(系部)的院长(系主任)、学科带头人亲自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项目质量。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运用多媒体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工作,使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青年学生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优秀作品和典型团队,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科技学术实践,努力在校园中营造热爱学习、崇尚学术、追求真理、敢于创新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校园学风建设。
联系电话:020-39366061、020-39366022
电子邮箱:gzdxtiaozhanbei@126.com
2.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竞赛章程
备注:1.由调配名额可根据学校实际调配到任何一个类别。
2.非全国竞赛发起高校,但获得上一届全省“优胜杯”以上奖
项的高校,可额外报送2-3件作品(上届获奖名单见下表)。
第一条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主办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广东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按照竞赛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竞赛组委会报告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和学者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评审委员若干名。
竞赛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设立主任、评审委员若干名。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竞赛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担任,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1.授权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
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
第十三条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
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条执行。
第十四条 各高校应举办与省级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高校分别设立校级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六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作者人数不能超过10名。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七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八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二十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校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竞赛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第二十二条 竞赛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竞赛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竞赛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竞赛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竞赛获奖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五条 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评出入围作品中的40%获得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余部分获得三等奖。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入围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第二十六条 入围获奖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作品颁发证书(证书须体现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
第二十七条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为“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排名靠前的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
第二十八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竞赛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第二十九条 竞赛设若干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提名,报竞赛组织委员会确认。
第三十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组委会将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校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至同级党委;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承办竞赛的高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
第三十二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竞赛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第三十三条 http://gd.tiaozhanbei.net/为“挑战杯”竞赛专用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竞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贯彻“挑战杯”竞赛的宗旨,帮助参赛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进行参赛作品选题制作,特请有关专家拟定了本参考题目。
总体要求:鼓励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重要精神,结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用建设性的态度和改革发展的眼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典型调查,以小见大,独立思考,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体认新实践,研究新经验,深刻认识国情,拓展时代视野,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和科学严谨的精神,锻炼运用科学理论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赛的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
2.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推进发展改革的典型调查
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和经验典型调查
4.开辟21世纪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新境界研究
5.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调查
10.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和经验典型调查
11.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践与经验调查研究
12.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践和路径创新调查研究
13.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典型调查
5.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典型调查
11.扩大国内需求,刺激消费需求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12.发挥区位优势、推动老少边贫地区发展的调查研究
17.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践和经验的调查研究
19.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的案例调查研究
20.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路径开拓和模式创新的典型调查
2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典型调查
2.各地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和服务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5.社会诚信、商务诚信、政务诚信建设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11.各地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调查研究
15.我们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改革创新调查研究
20.社会办医,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与改革调查研究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现机制研究
4.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实践与经验调查研究
13.我国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问题调查研究
1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改革和建设实践与经验调查研究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我国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4.新世纪我国大学教育教学发展、创新和改革的典型调查研究
5.各地解决中小学应试教育现象的举措和经验调查研究
6.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本领和实践能力教学改革的典型调查
7.学校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质的改革与创新调查研究
9.中小学加强和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典型调查
10.各类学校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和经验调查研究
11.各类学校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12.各地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差距的举措和经验调查研究
13.国家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举措和成就调查研究
17. 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教学应用的调查研究
19.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思政课创新实践的经验调查研究
1.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政府转型、行政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调查
3.电子商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展创新的典型调查研究
15.新世纪我国商会(企业和企业家协会)建设新进展、新作用调查研究
17.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典型调查研究
18.便民快捷健全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
19.各地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实践和经验的调查研究
21.各地落实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22. 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中基层政府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调查研究
25. 县乡政府管理成本降低状况及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
27. 政府行政改革中的人民群众获得感状况的调查研究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此申报书可复制。
4.序号、编码由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填写。
5.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附于申报书后,论文不超8000字,调查报告不超15000字。
6.作品申报书须按要求由各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统一寄送。
8.寄送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
9.电子版报送邮箱:gzdxtiaozhanbei@126.com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者情况栏内必须填写个人作品的第一作者(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者);2.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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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2017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各类高等院校中国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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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2.申报者代表必须是作者中学历最高者,其余作者按学历高低排列;3.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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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作者是否为2017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高等学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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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2.本部分中的科研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3.作品分类请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填写;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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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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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会议上或报刊上发表及所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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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对于理解、审查、评价所申报作品具有参考价值的现有技术及技术文献的检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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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部分中的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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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哲学 B经济 C社会 D法律 E教育 F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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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会议或报刊上发表登载、所获奖励及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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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对于理解、审查、评价所申报作品,具有参考价值的现有对比数据及作品中资料来源的检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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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单位 邮编 姓名 电话 调查单位 个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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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2.本部分中的科研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3.本表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4.作品分类请按照作品发明点或创新点所在类别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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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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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设计、发明的目的和基本思路,创新点,技术关键和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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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必须说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该作品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技术特点和显著进步。请提供技术性分析说明和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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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评审、鉴定、评比、展示等活动中获奖及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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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产品 □模型 □图纸 □磁盘 □现场演示 □图片 □录像 □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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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及该作品的技术特点和优势,提供该作品的适应范围及推广前景的技术性说明及市场分析和经济效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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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由推荐者本人填写;2.推荐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是与申报作品相同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组集体推荐亦可);3.推荐者填写此部分,即视为同意推荐;4.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章仅被视为对推荐者身份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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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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