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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现将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围绕通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可申报以下两类项目:

(一)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及立项指南

(一)根据粤教高函[2013]6号文件要求,我院申报限额为5项。

(二)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学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三)对参与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可邀请校内教师担任训练计划的导师,也可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四)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采取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模式,确定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名单。

(五)项目周期为一年半。

三、申报材料

(一)工作方案和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各系团总支制定本系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和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二)

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四、时间安排

请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于2013年3月6日前提交团委办公室209夏雨溪老师处(联系电话:23306019、短号:683747),并发电子版至1656654002@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