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相关要求,校团委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经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并通过团委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1名同学(详见附图)参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评选。
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5月30日,如在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
共青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方韵诗 电话:23306019)
附图:
(一审:殷凯晴、二审:赵韵姬、三审:范军)